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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省级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 时间:20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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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作者:隆昌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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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隆昌县供销社承建的2013——2015年省级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县项目,在建设推进中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项目推进,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强化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项目领导。隆昌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供销社等部门和项目所在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隆昌县省级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管理工作,从供销社、财政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班子,负责规划布局、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县政府把项目建设纳入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和考核办法。县财政局、供销社联合制定了《省级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对项目建设做到全程、全方位的监管和监测,使项目建设按照进度安排,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强化项目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承建企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农化服务项目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以规范管理核算,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四是强化项目监管。实行项目监管责任制,明确项目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供销社纪委对项目决策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彻底杜绝项目建设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财审股、业务股、安全办公室等部门各司其职,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截止2014年3月,已完成项目总投资110.95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50.17%,基本完成金鹅街道办所在老百姓超市一店和二店的装修升级改造,营业面积达1700平方米,经营品种达1.5万个。 今年1-3月实现商品销售额1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5万元,为企业增加毛利8万元。预计全年可增加销售额900多万元,新增利润22.5万元,可为老百姓让利70余万元,使10万消费者受益。统一规范使用供销社标示标牌,提升了供销社为农服务形象,强化了供销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